“在筹集资金方面,我们财政部门每年在预算安排中都将支持巩固拓展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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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筹集资金方面,我们财政部门每年在预算安排中都将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摆在优先位置。”6月26日,云南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苏建宏,在省政府“开好局、强信心、促发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系列新闻发布第四场——省财政厅专场发布会上谈及财政部门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时这么说。
苏建宏指出,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坚决扛牢扛实财政支持乡村振兴的政治责任,一是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统筹各方面的资金,解决有钱发展的问题;二是加强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安排的资金发挥使用效益。
今年预算安排农林水支出915亿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26.65亿元,增长3%。目前已累计投入相关专项资金691.98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财政衔接资金178.27亿元,总量居全国第一;安排省级衔接资金80亿元,较去年增长3.9%;已下达脱贫县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85.85亿元(含衔接资金),提供了坚实的“粮草军需”保障。此外,2022年推动全省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支出48.38亿元,占比达10.4%,较目标任务高3.4个百分点;2023年截至目前支出22.5亿元,占比达14.5%。
管钱方面,省财政厅构建了“制度+机制+技术”的资金监管体系。在制度建设方面,相继出台了资金管理办法、绩效评价办法、实施意见、加快支出“十项”举措等制度措施,构建了支农资金管理使用制度框架。在健全机制方面,通过日常调度、督导,以及专项检查、重点监督、绩效评价等措施,加强资金使用全过程管理,强化责任落实、跟踪问效,建立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绩效评价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在强化技术支撑方面,利用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和全国防返贫监督系统,对项目推进、资金支出等实施动态监测,及时发现和纠正资金管理使用中的问题。2023年,我省获得中央绩效评价资金奖励1.2亿元。
谈及财政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取得的成效,苏建宏从资金投向的四个重点领域进行介绍:
全力支持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合理保障农民种粮收益。今年,下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41亿元,向实际种粮农民发放农资补贴3.2亿元,引导农民保护耕地、提升地力,调动种粮积极性。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安排38.63亿元实施新建215万亩、改造提升11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安排8.14亿元支持种业振兴。加大农业防灾减灾救灾支持力度。安排3.72亿元,支持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动物防疫。针对今年旱情,下达2.67亿元保障群众饮水安全和农业灌溉用水;下达农业保险保费相关资金9.63亿元,为全省提供高达1817.37亿元的农产品风险保障。
持续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聚焦重点人群。重点支持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万元的脱贫户增收,坚决守住返贫底线。聚焦重点地区。今年,57个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衔接资金县均支持规模3.09亿元,是其他脱贫县的3.1倍。安排资金136.99亿元,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配套产业发展、就业培训、物管费水电费减免补贴等,保障搬迁群众“稳得住、能致富”。聚焦重点环节。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各地整合涉农资金投入产业占比达60%以上,提高农民经营性收入。一季度,全省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达4632元,同比增长13.5%。
积极推进高原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培育壮大优势特色产业。安排资金6.7亿元,出台投资奖补政策、新增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扩大农业有效投资,促进农业产业集聚发展。促进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安排资金9.54亿元,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高素质农民培育等,把小农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着力缓解融资难题。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降费让利,推动建立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1至5月,新增担保18725户、新增担保金额57.75亿元,办理降费奖补担保业务984笔、实现融资10.99亿元,免除担保费1800.71万元。
统筹抓好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筹措12.97亿元,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四位一体”、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等项目建设,持续推进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昆明信息港 记者江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