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作为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现就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相关资料图)
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该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应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力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切实有效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关于董事会对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列简称“亚太”)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内容客观和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的财务状况,揭示了公司面临的风险,我们对此无异议。我们同意《董事会对2022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我们将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落实相应措施的情况,促进公司更好地发展,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四、关于董事会对内部控制报告否定意见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亚太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报告出具了否定审计意见,审计报告内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充分揭示了公司的潜在风险,我们对此无异议。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我们将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落实相应措施的情况,督促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切实有效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王果刚 张涛 王小荣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