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喜又欢喜,喜欢更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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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干年前,经过13个多小时飞行,抵达奥黑尔国际机场时,人很有些疲惫了。拿上行李,来到停车场的时候,芝加哥已夜色阑珊。停车场的收费员是个英俊的高个子意大利男子,他喜眉喜眼地对黄皮肤黑头发的远道来客即兴唱起了歌剧《图兰朵》里的几个片段,醇厚嘹亮的歌声很有专业功底,全车人都报以热烈的掌声。一张张倦容,随着歌声的渗透,都挂上了灿烂的笑,人人活力再现。离开收费站,一车人还叽叽喳喳开研讨会般的热闹。有的说,这个意大利人应该去参加选秀,说不定能成为歌星;有的却说,这样就很好,停车场就是个大秀场,爱好一旦成为职业未必还能成为爱好。
收费员是公认无聊的职业。其实可以想象那种工作环境,一个人,一个小小的亭子间,每天重复那几句机器人吐出来一样干巴巴的话。这个意大利男子,明显干得十分得劲。乏了就放声歌唱,让自己陶醉一下,给生活添一点激情,还能给别人带去小小的欢乐。把日子调理得欢喜自洽,这还能说无聊吗?
此番亲历,至今难忘。近日又想起,是因读到北宋大学问家邵雍写的《欢喜吟》:“欢喜又欢喜,喜欢更喜欢。”圆舞曲一样回环的诗句,读来甚有味道。——以一己的欢喜感染更多的欢喜,自己的喜欢也就更添了一重喜欢。是这个意思吧。释放自己的欢喜,并非独家所有,还可以福及更多的人。
邵雍的诗简单又丰富,读起来朗朗上口又蕴含着无穷的意味。《欢喜吟》接下来的句子也好得很:吉士为我友,好景为我观。美酒为我饮,美食为我餐。此身生长老,尽在太平间。佳友、美食、美酒、美景,又逢太平世,还有啥好抱怨的?诗中应的都是日常人间烟火的一番景,接地气得很。毕竟普通老百姓才是公民中的大多数。
在乡下,最不缺欢喜又欢喜的事。时下到了做青圆子的节令,猪肉春笋咸菜,剁碎后包在艾草青圆子里,大家都爱的口味。富叔家的早园笋就成了全村人的欢喜。我们那个自然村,种毛竹的人家多,只有富叔家将毛竹改良种了早园竹。毛笋草酸厉害,翻炒不到位,馅料吃起来口感就不好。早园笋就不会了。很多人,会因为被人需要而欢喜不已,富叔就是这样的人。到了春天的出笋旺朝,他反剪着手走到一家家去提醒,“记得去挖笋呵,价贱哩,还不值工夫费。”诚心诚意的话,让人觉得,挖了笋,是帮了他大忙似的。
送青圆子的好事,我总是抢着去做的。小儿拳大的青圆子,金字塔一样在碗里叠得冒尖,一碗碗像多胞胎。母亲装的盘,总会比别人家端来的更富余些,这使我觉得底气十足。一路走,青圆子在篮子里飘出热乎乎的香气,顺着风儿扑到鼻子里,让我的步子变得格外轻快。挨个敲开邻居家的门,甜甜地叫一声长辈的称呼,将青圆子捧上。一递一接间,欢喜已悄悄地,跳到了对方的心里面。而收回的那只碗,绝不会空空的,几个粉红的鲜鸡蛋,大半碗炒得喷香的老蚕豆……这都是对方的心意,得收下。这样来来往往,村里的吉士可多了去。
多付出一点欢喜,就会在人间多留一份欢喜的由头。欢喜越滚越大,人间,越来越叫人喜欢。(王征宇)